举证责任:
1.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。
2.线上销售举证困难。后台代码复杂。
3.过去投资者自行举证,出台之后,要求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。对管理人提出更高要求。
举证责任:
1.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。
2.线上销售举证困难。后台代码复杂。
3.过去投资者自行举证,出台之后,要求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。对管理人提出更高要求。
穿透式:
1.明股实债:名为收益权,实为债的行为(欠债还钱)
2.特定收益权回购(被包装)
3.法院穿透监管本质合同目的是保本保收益,就会认定无效,认定违法违规。
股权对赌:
1.股东对赌:合同有效
2.公司对赌:回购&现金补偿对赌
3.合同都有效,但是需要考虑可履行性
基础资产增信:
1.连带保证和差补最核心区别:从属性和补充性
2.收费权(基础资产)的ABS项目:
-担保法规定先得有主债权,主债权需要确立一个确定的支付义务。
-基础资产为可能有可能没有或金额不确定的收费权。
-所以没办法设置连带保证的增信措施,只能做差额补足。
-但可以为差额补足的支付义务做连带担保。
3.差额补足:没有主债权和确定得支付义务,只有预计支付实际支付义务之间的差额。
4.最高人民法院:判断是否存在确定的支付义务。
1.违规依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,不会产生合同无效
2.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认定合同无效。
3.违反资管新规是否被上升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?
4.保本保收益导致合同无效
5.核心条款无效导致完整合同无效。
6.最高人民法院:欠债还钱思路看待劣后保优先。
赔偿比例
相同案情判决不同,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
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原因多元
需要赔偿全部损失-(不明确)
告知义务:
1.主观标准:年龄、教育、职业背景、投资经营;
从严不从轻
连带责任后谁是背锅侠:
管理人&销售机构承担
资管合同-选择仲裁-有保密性(替销售机构背锅)
适当性义务:
1.是否是主动推介-不能主动推介风险不匹配或投资目标不匹配产品。
2.投资目标不匹配-错误的推介
3.R1:-5%;R2--15%;R3:50%;R4:75%;R5:95%